法學院與日本大阪大學學生交流計畫申請公告
申請項目:(一)法學研究之學生交流;(二)法律跨領域短期研究交流。
申請日期:114年10月1日(星期三)前(送交法學院)
申請人資格:法學院各系所學生
名額:1名
申請時繳交文件:(各3份)語言通過證書(2年內)
日方要求資料如附件(錄取後繳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