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中正大學「東協與南亞法制」學分學程

 

國立中正大學「東協與南亞法制」學分學程設置要點

109.4.27國立中正大學課程委員會議修正通過

110.5.13國立中正大學法學院109學年度第2次課程委員會議修正通過

110.11.24國立中正大學法學院110學年度第1次課程委員會議修正通過

111.5.4國立中正大學法學院110學年度第2次課程委員會議審查通過

一、學程簡介

    因應政府新南向政策,本學程透過相關課程的開設,培育有意南向發展的學生,多元瞭解南向國家在不同面向的過去、現況與未來,同時提升修課學生的南向競爭力。

二、設置宗旨及目標

    本學程之設計,旨在提升修課學生對南向國家不同面向的瞭解,同時配合南向國家實習課程,強化修課學生南向發展的競爭力。本學程整合全校與東協、南亞有關的課程,統整為東協與南亞法制學程,培育新南向的國際移動人才。

三、參與教學研究單位

    法律學系、政治學系、歷史學系、勞工關係學系、通識中心。

四、授課師資

授課教師

所屬單位

專(兼)任

最高學歷

專長

鄭津津

法律學系

專任教授

美國辛辛那提大學法學博士

勞動法、勞動政策、東協與南亞國家勞動法

何德華

語言學研究所

專任教授

美國康乃爾大學語言學博士

社會語言學、南島語語言學、應用語言學、華語文教學

耿慧玲

歷史學系

兼任教授

中國文化大學史學博士

台灣歷史與文化海上絲路文化越南史

林平

政治學系

專任副教授

英國牛津大學社會學博士

台灣海外移民(中國與印尼)、質化研究

劉黃麗娟

勞工關係學系

專任副教授

比利時魯汶大學(荷語區)社會學博士

比較勞動政策與勞資關係、國際遷移與社會融合、社會對話、活躍老化

白桂英

通識中心

兼任講師

國立暨南國際大學東南亞學系碩士

泰國語言、泰國文化

胡秋莊

通識中心

兼任講師

國立雲林科技大學技術及職業教育研究所碩士

越南語教學、質性研究

五、學程必修科目學分、選修學分及應修學分總數

本學程之課程區分為必選修和選修二類,修課學生應修習至少16學分,其中包含必選修課程至少9學分,並有至少9學分屬跨院或系所課程,始可取得「學分學程證明書」。

六、開課規劃

類別

課程名稱

學分數

開課系所

必選修(21學分)

東協國家勞動法概論

2學分

法律學系

南亞國家勞動法概論

2學分

法律學系

發現東南亞

2學分

政治學系

東南亞與中國

3學分

政治學系

國際遷移與勞動人權

3學分

勞工關係學系

東協國家勞動關係專題研究

3學分

勞工關係學系碩士班

國際遷移與勞動人權專題

3學分

勞工關係學系碩士班

越南歷史文獻專題研究-漢文篇

3學分

歷史學系碩士班

選修(16學分)

泰語(一)

2學分

通識中心

泰語(二)

2學分

通識中心

初級印尼語

2學分

通識中心

中級印尼語

2學分

通識中心

越南語基礎會話

2學分

通識中心

越南語進階會話

2學分

通識中心

南向國家實習(一)

2學分

法律學系

南向國家實習(二)

2學分

法律學系

七、受理申請之資格規定及核可程序

()本校在學學生(含學士班或碩、博士班學生),皆得申請修習本學程本學程採登記制,學生可下載「東協與南亞法制學分學程申請書」,填寫後繳交至法學院登錄備查。

()修讀學程學生至選課及修業年限,須依學則規定辦理;不得以修習學程為由,申請延長修業期限。

()依據「國立中正大學跨院系(所)學程設置要點」規定,凡修畢本學程規定之科目,經法學院審核通過後,由教務處發給「學程證明書」。

八、其他特殊規定事項

本設置要點未事宜悉依「國立中正大學跨院系(所)學程設置要點」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