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中正大學法學院第一次公開徵求法律學系主任候選人啟事


國立中正大學法學院第一次公開徵求法律學系主任候選人啟事
 

一、依據「國立中正大學院長、系所主管產生、連任及去職辦法」,公開徵求法學院法律學系新任系主任。

二、候選人資格

  1. 副教授(含)以上資歷。
  2. 具法律專長且研究能力優越。
  3. 具有服務熱忱、良好溝通、協調能力。

三、推薦方式:

(一)自薦。

(二)經由他人推薦。除由本校法學院教師推薦外,可由(1)國內外法律學術單位之助理教授或助研究員2名(含)以上之人員,或(2)校外學術團體推薦。

四、系主任聘期自校長聘任起系主任之任期及權利義務依本校規定辦理。

五、候選人之推薦表、或自薦表、及個人完整學經歷及著作目錄等資料,請於民國 112 年11月1 日中午十二點前送達國立中正大學法學院法律學系主任遴選委員會(嘉義縣民雄鄉大學路168號)。相關訊息請逕自本校網站參閱

https://deptclaw.ccu.edu.tw/?Lang=zh-tw  參閱。

六、聯絡人:國立中正大學法學院許秘書

    電  話:(05)2720411轉25001

傳  真:(05)2722023

E- mail:deptclaw@ccu.edu.tw

附件:1、國立中正大學法學院法律學系系主任候選人資料表

      2、國立中正大學法律學系系主任候選人推薦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