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中正大學法學院第一次公開徵求法律學系主任候選人啟事
一、依據「國立中正大學院長、系所主管產生、連任及去職辦法」,公開徵求法學院法律學系新任系主任。
二、候選人資格
三、推薦方式:
(一)自薦。
(二)經由他人推薦。除由本校法學院教師推薦外,可由(1)國內外法律學術單位之助理教授或助研究員2名(含)以上之人員,或(2)校外學術團體推薦。
四、系主任聘期自校長聘任起,系主任之任期及權利義務依本校規定辦理。
五、候選人之推薦表、或自薦表、及個人完整學經歷及著作目錄等資料,請於民國 112 年11月1 日中午十二點前送達國立中正大學法學院法律學系主任遴選委員會(嘉義縣民雄鄉大學路168號)。相關訊息請逕自本校網站參閱
https://deptclaw.ccu.edu.tw/?Lang=zh-tw 參閱。
六、聯絡人:國立中正大學法學院許秘書
電 話:(05)2720411轉25001
傳 真:(05)2722023
E- mail:deptclaw@ccu.edu.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