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系目前有23位專任教師,教授16位,副教授6位,助理教授1位,均具有美國、英國、日本、德國或法國法學博士學位,專長涵蓋憲法、行政法、民事法、刑事法、社會法、勞動法、國際法等領域。
本系前身為法律學系財經法律組,於88學年度時設立,研究所則於89學年度時設立,並於91學年度合併為財經法律學系暨研究所。本系所現有9名專任教師,其中教授5名,副教授3名,助理教授1名,均具有博士學位且學有專精,其專長涵蓋憲法、商事法、財經法、智慧財產權法等領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