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義雄榮譽教授獎學金申請公告
凡本院學生合於以下資格者,均得申請獎助。
一、勵學菁英獎學金申請條件:
(一)家境清寒(出具鄉鎮區公所/縣市區公所(含以上)單位核發之證明)或家庭突遭重大變故(檢附說明書並經導師簽章或其他相關證明文件) 之學生。
(二)學業成績在80分以上者。
前項文件檢齊後請於11月1日至11月15日交至院辦公室彙辦,並轉送法學院獎學金審查委員會審查;應繳交各項文件應依規定格式〈格式如附件〉逐項填寫,遺漏或逾期申請或個別申請不予受理,各項文件不予退還。
相關辦法及表格可參考法學院首頁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