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學院與日本同志社大學學生交流計畫申請公告
申請項目:(一)法學研究之學生交流;(二)法律跨領域短期研究交流。
申請日期:113年8月30日前(送交法學院)
申請人資格:法學院各系所學生
名額:1名
申請時繳交文件:(各3份)語言流利證明
日方要求資料及課程相關資訊,如附件PDF檔:(錄取後繳交)
附件: 1、交換學生校內申請表 2、【Exchange Candidates】2025 Application Instruction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