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中正大學法學院優秀學生培育實施要點
中華民國111年2月23日110學年度第3次院務會議通過
中華民國113年4月17日112學年度第3次院務會議通過
一、目的:
法學院為鼓勵學生就讀本院及院內研究生及博士生論文發表,特設置本要點,其核發規定均依本要點辦理。
二、獎助種類:
(一)新生入學獎學金。
(二)著作發表獎學金。
三、獎助對象:本院碩士班及博士班之在學學生。
四、獲獎學生須具備之申請條件如下:
(一)新生入學獎學金:
1.碩士班:
碩士班招生考試及甄試考試入學錄取率最低之前三組(以正取人數除以到考人數計算),碩士生其入學時成績為該組第一名者,可獲得獎學金二萬元。
2.博士班:
博士班新生入學時成績為該班招生考試第一名者,可獲得獎學金二萬元。
本項獎學金於第一學期新生入學後發放。
(二)著作發表獎學金:
碩士班及博士生學生於在學期間發表論文於TSSCI論文期刊並以本院學生身分發表者,每篇可獲得獎學金二萬至五萬元,另論文發表於SCOPUS資料庫收錄之期刊並以本院學生身分發表者者,每篇可獲得獎學金三萬至十萬元。
同一著作之作者多於一人時,依其所佔比例發給。
本獎學金每學年申請一次,申請期間為每年10月31日前檢附相關論文資料送交法學院申請。
五、本要點經院務會議通過後實施,修正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