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院與廈門大學法學院訪問學生計畫協議書
中正大學法學院於104年6月30日與廈門大學法學院為促進雙方進一步的合作與交流,增加交流機會,同意於互惠原則下,進行訪問學生計畫。 本協議書自簽約日起算,效期5年。經雙方同意後修訂或終止,如無異議則自動延續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