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
最新消息

【招生公告】113學年度法學院高階主管碩士在職專班招生簡章公告


113
 

【招生名額】29

【聯絡電話】(05)272041125005(洪小姐)      

【學歷】國內外大學校院畢業取得學士學位或符合「入學大學同等學力認定標準」第五條、第六條報考資格者。

【經歷】工作服務年資累計滿2年以上,且為現任或曾任主管職務者。

【系所特色】本院高階主管法律碩士在職專班理論與實務並重,除提供基礎法學之基本訓練外,更著重培訓精熟企業法、財經法、勞動法、財稅法、科技法與ESG等相關法規之規劃與法遵之專業人才。

【評分方式】書面審查50%+口試50% 免筆試

【複試(口試)日期】113218(星期日)

【複試(口試)地點】本校臺北聯絡處(臺北市中正區許昌街1710樓之二 (壽德大樓))


繳交資料:

一、履歷表、工作領域之專業報告各1份。

二、研究計畫1份。

三、經歷證明(年資累計滿2年以上及現任或曾任主管職務證明)

足資證明個人專業工作成就之資料(例如與財經、法律、會計、國貿、智財、企業等研究方向有關之獲獎紀錄、專 利、發明及已發表之著作等)

四、足資證明個人專業工作成就之資料(如職業證照或專業資格證書影本、獲獎紀錄、專利、發明及已發表之著作等)

※請依上列順序排列整合為一個PDF檔案,容量限制為15MB,由考生自行網路上傳。

※本所碩士在職專班免予筆試。

簡章詳情:https://exams.ccu.edu.tw/p/404-1032-20222.php?Lang=zh-tw

網路報名:https://www.exam.ccu.edu.tw/exam.php?target=ccuee_gi


若對報名有任何疑問,歡迎寄信至高階主管法律碩專班承辦人洪小姐電子信箱詢問:astvicky@ccu.edu.tw

1121218

pdf113學年度招生簡章
113113學年度重要日程表
113113學年度網路報名作業流程及注意事項
113113學年度報名繳費方式說明
113113學年度招生系所分則
113113學年度其他簡章內容
113113學年度簡章附錄-入學大學同等學力標準
113113學年度法學院高階主管法律碩士在職專班【指定繳交資料】格式參考

瀏覽數:
登入成功